四川省局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特種設備監督抽查情況通報
各市(州)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處,省特檢院:
一、監督抽查情況
此次抽查采用了企業現場檢查、工程質量抽查、產品型式試驗一致性核查、設備安全性能測試等方式,重點檢查獲證單位資源條件的變化情況、質量保證體系的運行情況、產品質量控制情況、設備安全性能以及監督檢驗機構和鑒定評審機構工作質量等。各地監察機構均派員參加了監督抽查工作。
(一)普遍問題
監督抽查5家鍋爐制造單位,發現問題23個。其中體系人員、無損檢測人員、焊工等數量不足以及無聘用證明文件等問題,占17%;質量體系文件未及時修訂或改版,無損檢測控制程序、記錄和報告內容與現行標準不符,產品制造過程中未嚴格執行質量體系文件規定,占34%;施焊記錄、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熱處理記錄和報告內容填寫不全,報告內容與施焊記錄不一致,占39%。
監督抽查40家壓力容器制造單位,共發現存在各類問題731個。主要表現在:27家單位存在體系責任人、焊工、設計人員不符合許可條件要求,缺失必備的磁粉檢測設備和常用的超聲波檢測標準試塊、磁粉檢測靈敏度試片,未設置耐壓試驗場地、射線曝光室、焊材庫等工作場所,以及缺少常用的壓力容器現行法規標準等資源條件方面的問題,占抽查單位總數的67.5%。40家制造單位均存在體系文件內容缺少必要的要素、過程控制和管理制度,未編制通用工藝規程、檢驗規程等第三層作業指導文件等質量體系建立方面的問題。35家單位存在質量記錄不符合相關標準規定,入庫檢驗標識不全,無入庫檢驗編號、鋼管標準號、檢驗員確認等標識,外委項目缺少外委分包協議和評價資料或評價內容缺失等質量保證體系實施方面的問題,占抽查單位總數87.5%。產品質量管控不到位,發現焊接工藝評定錯誤或內容不齊全、且未經監檢確認,缺少施焊記錄或與焊接工藝卡不一致,超項目施焊等問題的單位27家,占抽查單位總數的67.5%;發現鍛件、法蘭、人孔等質量證明書內容不全面、UT檢測方法錯誤等問題的單位19家,占抽查單位總數的47.5%;發現產品熱處理報告不符合GB/T30583規定、熱處理曲線相關內容記錄不全面等問題的單位15家,占抽查單位總數的37.5%;發現射線底片黑度超標、劃傷、污染、缺陷漏評或評級不準確等問題的單位11家,占抽查單位總數的27.5%;發現耐壓試驗報告結論描述與《固容規》不一致、水壓試驗選用的壓力表量程不符合GB/T150規定、壓力試驗報告結論不規范等問題的單位20家,占抽查單位總數的50%。
監督抽查發現5個壓力管道安裝項目存在各類問題12個。其中,設計資料引用多個過期標準、未明確無損檢測的方法和比例等問題2個,占發現問題總數的16.7%;未按設計要求進行壓力試驗、未履行設計變更手續,壓力試驗、嚴密性試驗記錄缺壓力表量程、檢定有效期,個別項目未見責任人任命文件等問題9個,占發現問題總數的75%;無損檢測單位存在超聲波實際檢測比例與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不一致的問題1個,占發現問題總數的8.3%。
(1)電梯部件型式試驗一致性核查。對10家電梯制造企業和10個電梯新安裝項目的94個電梯主要部件實施型式試驗一致性核查。通過核查,合格部件72個,不合格部件22個,型式試驗一致性合格率為76.6%。不合格部件主要為層門、限速器、控制柜、緩沖器,存在24個問題,其中9個為提供的型式試驗證書基本信息或主要配置與產品不一致,占37.5%;7個為層門的產品銘牌不符合要求,占29.2%;4個為所提供的型式試驗證書無效,占1.7%;4個為限速器提拉力超出型式試驗證書范圍,占1.7%。
5.起重機械
抽查起重機械生產(含安裝)單位20家,發現63個問題。其中,持證人員、檢測器具缺失或證書過期等資源條件方面問題21個,占33%;未及時更新引用的法律法規標準等質量體系方面問題38個,占60%;設計圖紙簽字不全,產品銘牌存檔不規范和無損檢測委托協議過期等質量控制方面問題4個,占7%。
抽查重點工地大型起重機械40臺,涉及使用單位16家,發現問題268個。其中,因設備使用單位、管理單位、產權單位安全主體責任不明確、安全主體責任不到位,帶來的設備檔案缺失、未辦理使用登記、日常檢查無記錄或記錄不規范等責任落實方面問題12個,占4%;安全監控系統失效或信息顯示不完整,設備回轉、起升限位裝置失效,軌道壓板缺失或脫落,吊鉤、鋼絲繩磨損、銹蝕嚴重,標準節、支腿開口銷缺失等設備本質安全隱患266項,占96%。檢查還發現檢驗機構技術把關作用發揮不夠,個別檢驗機構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開展檢驗工作,仍然存在檢驗中漏項、缺項的現象。
對全省3家客運索道制造單位和3家大型游樂設施制造單位實施全覆蓋抽查,發現17個問題。其中,質量保證體系建立不完善,引用法規、標準、安全技術規范更新不及時或執行不嚴格的問題共10個,占58.8%;人員或設備不能持續滿足許可資源條件的問題6個,占35.3%。
抽查5家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制造單位,發現24個問題。其中,4家單位存在質量體系沒有按要求建立或沒有更新的問題;3家單位產品安全性能方面的見證資料缺失,質量體系文件執行不到位,質量控制不可追溯。
監督抽查氣瓶充裝單位40家,氣瓶檢驗機構10家,發現充裝單位問題213個,檢驗機構問題69個。其中:技術負責人、作業人員、檢驗人員等數量、資質不符合要求,部分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或未購買社保,充裝檢驗單位的場地分區、設施設備方面存在的問題84個,占問題總數的29%;體系文件、質保手冊、作業指導書等未及時修訂,關鍵控制性要素不全,充裝、檢驗過程中存在未嚴格執行質量體系文件規定,體系運轉失控方面的問題68個,占問題總數的24%。未建立或有效運行質量追溯信息系統,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未按要求將信息上傳至全國移動式壓力容器信息平臺方面的問題23,占充裝單位問題的11%。充裝前后檢查等記錄填寫不全或填寫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未建立報廢氣瓶臺賬方面的問題25個,占充裝單位問題的12%。氣瓶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項目不全、檢驗記錄有缺項方面的問題10個,占檢驗機構問題的14%。
監督抽查10家壓力管道元件(閥門)制造單位發現存在問題25個。其中,涉及企業停產未辦理相應手續、檢測人員資格不符合要求、缺少相關法規、技術標準等資源條件方面的問題10個,占發現問題總數的40%;質量體系文件未及時修訂或改版、內容不齊全、體系責任人未在相應資料上簽字確認等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和實施方面的問題5個,占發現問題總數的20%;產品未按要求進行型式試驗、產品銘牌上無TS標記以及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內容與規程不符等產品質量方面的問題10個,占發現問題總數的40%。
監督抽查5家綜合檢驗機構發現各類問題64個。其中,檢驗機構未與聘用人員簽訂相關的聘用手續等資源條件方面問題3個,占發現問題總數的4.7%;體系文件未按安全技術規范及有關標準的變化及時修訂、儀器設備未按規定及時檢定(校準)、未按規定進行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等質量保證體系方面問題17個,占發現問題總數的26.5%;機電類設備檢驗報告中應測量數據的項目未填寫實測數據、承壓類設備監督檢驗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檢驗項目漏檢、缺項以及原始紀錄與報告數據信息記錄不一致、電梯檢驗現場均存在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等檢驗工作質量方面的問題44個,占發現問題總數的68.8%。
抽查“兩工地”起重機械檢驗機構10家,發現問題24個。其中,持證人員、檢測器具缺失或證書過期等資源條件方面的問題8個,占33%;未及時更新引用的法律法規標準等質量體系方面問題8個,占33%;未經審核出具檢驗報告等檢驗質量方面問題5個,占20%;單位地址發生變化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等問題3個,占14%。
監督抽查5家安全閥校驗機構發現問題20個。其中,企業責任人員未提供學歷、職稱證書,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以及壓力表不滿足檢定、校準要求等資源條件方面的問題5個,占發現問題總數的25%;管理要素不全面、作業指導書中未明確檢驗項目要求等質量保證體系建立與實施方面的問題6個,占發現問題總數的30%;未建立安全閥報廢紀錄、校驗報告內容缺項、校驗報告信息與紀錄不一致等校驗質量方面問題9個,占發現問題總數的45%。
問題突出單位及問題清單見附件。
(一)責成當地市場監管局對四川太湖鍋爐有限公司(成都市)、樂山明興鍋爐有限責任公司、成都新連通低溫設備有限公司、成都長江鍋爐熱能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四川岷河管道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眉山市)、液化空氣(成都)有限公司、宜賓中港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射洪通用機器有限責任公司(遂寧市)、東芝電梯(中國)有限公司(成都市)、四川威速電梯有限公司(成都市)、四川博奧電梯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金源電梯有限公司、廣安億澤電梯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立方安電梯有限責任公司廣安站(廣安市)、成都比爾特電梯有限公司(涼山州)、成都市盾安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四川眾能特種設備檢測有限責任公司(資陽市)、四川洪瑞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有限公司(成都市)、南充恒瑞檢測有限公司該公司、四川圣裕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眉山市)、北川衡德新能源電動車制造有限公司(綿陽市)、華西南充汽車有限公司(南充市)、四川天銳起重設備有限公司(成都市)23家企業依法依規做出處理。
四、有關要求
(二)切實提高檢驗質量。無論是從檢驗機構抽查情況,還是對生產單位抽查情況間接反饋,檢驗機構都存在著業務能力不強、質量管控不細、依法依規施檢不到位、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不強等問題,甚至個別檢驗機構出現了對超出許可范圍的產品進行監督檢驗的嚴重失誤,暴露出隊伍建設、內部管理方面的諸多短板。各檢驗機構要認真反思、總結,加強檢驗人員能力培訓和隊伍管理,強化責任意識和追責問責意識,進一步規范檢驗行為,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檢驗,做到依法施檢、科學施檢、安全施檢、廉潔施檢,真正發揮好技術把關的作用。
2021年,各市(州)市場監管局要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現場監督檢查規則》的要求,認真履職盡責,根據省局《生產單位檢查重點》和各地制定的使用單位檢查目錄,組織實施好現場監督檢查;要通過警示約談、“飛行”檢查、暗查暗訪等方式,加強對生產單位、充裝單位以及檢驗檢測機構的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理,營造依法嚴管重罰的輿論氛圍,有效引導企業守法經營、檢驗檢測機構依法施檢。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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